About: dbkwik:resource/wVZ25Hcco9KNqKI06nUNXA==   Sponge Permalink

An Entity of Type : owl:Thing, within Data Space : 134.155.108.49:8890 associated with source dataset(s)

AttributesValues
rdfs:label
  • Bible:利未記第六章
rdfs:comment
  • 第 1, 2, 3, 4, 5, 6, 7, 8, 9, 10, 11, 12, 13, 14, 15, 16, 17, 18, 19, 20, 21, 22, 23, 24, 25, 26, 27章 利未記 6: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2 「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華,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人的財物,或是欺壓鄰舍, 利未記 6: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,說謊起誓,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; 利未記 6:4 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, 利未記 6:5 或是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 利未記 6: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為贖愆祭。 利未記 6: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;他無論行了什麼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」 利未記 6: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9 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,從晚上到天亮,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。 利未記 6: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,倒在壇的旁邊; 利未記 6:11 隨後要脫去這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。
dbkwik:zh.christia...iPageUsesTemplate
abstract
  • 第 1, 2, 3, 4, 5, 6, 7, 8, 9, 10, 11, 12, 13, 14, 15, 16, 17, 18, 19, 20, 21, 22, 23, 24, 25, 26, 27章 利未記 6: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2 「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華,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人的財物,或是欺壓鄰舍, 利未記 6: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,說謊起誓,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麼罪; 利未記 6:4 他既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, 利未記 6:5 或是他因什麼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 利未記 6: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為贖愆祭。 利未記 6: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;他無論行了什麼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」 利未記 6: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9 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,從晚上到天亮,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。 利未記 6: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,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,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,倒在壇的旁邊; 利未記 6:11 隨後要脫去這衣服,穿上別的衣服,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。 利未記 6:12 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,不可熄滅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,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,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。 利未記 6:13 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,不可熄滅。」 利未記 6:14 「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。 利未記 6:15 祭司要從其中,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燒在壇上,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。 利未記 6:16 所剩下的,亞倫和他子孫要吃,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,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 利未記 6:17 烤的時候不可攙酵。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,是至聖的,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。 利未記 6:18 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,直到萬代,作他們永得的分。摸這些祭物的,都要成為聖。」 利未記 6:1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20 「當亞倫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,為常獻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 利未記 6:21 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做成,調勻了,你就拿進來;烤好了分成塊子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。 利未記 6:22 亞倫的子孫中,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,要把這素祭獻上,要全燒給耶和華。這是永遠的定例。 利未記 6: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,卻不可吃。」 利未記 6:2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利未記 6:25 「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要在耶和華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;這是至聖的。 利未記 6:26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吃。 利未記 6:27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,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 利未記 6:28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銅器裡,這銅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淨。 利未記 6: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 利未記 6:30 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」
Alternative Linked Data Views: ODE     Raw Data in: CXML | CSV | RDF ( N-Triples N3/Turtle JSON XML ) | OData ( Atom JSON ) | Microdata ( JSON HTML) | JSON-LD    About   
This material is Open Knowledge   W3C Semantic Web Technology [RDF Data] Valid XHTML + RDFa
OpenLink Virtuoso version 07.20.3217, on Linux (x86_64-pc-linux-gnu), Standard Edition
Data on this page belongs to its respective rights holders.
Virtuoso Faceted Browser Copyright © 2009-2012 OpenLink Software